本報訊 (記者晉峰)昨日下午2時20分,交警杏花嶺大隊民警查獲一名酒駕男子,而男子所駕黑色路虎車6月中旬曾因酒駕被杏花嶺大隊民警查扣,只不過上次開車的是司機,這次查獲的是老闆。當時,交警在勝利街五一路口檢查,發現了自東向西行駛的黑色路虎車在檢查點不遠處突然調頭,便上前截停。民警發現,駕車男子身上有濃重的酒味,便要求男子下車接受檢測,但該男子非但不下車,還關上了車窗,賴在車裡不肯出來。無奈,交警只得用清障車連人帶車拖回大隊。路虎車被拖回大隊後,民警覺得這輛車眼熟,一查才發現,這輛車6月中旬剛被查扣過,當時開車的也是一名男子,也是涉嫌酒駕後不肯下車,在車上耗了3個多小時,最後因屬於飲酒後駕車被罰款記分並暫扣駕照。難道還是那名男子“頂風作案”?民警圍著路虎車做了1個小時的工作,男子才下車接受呼吸式酒精檢測,結果顯示其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81.1毫克酒精,已達到醉酒標準。隨後,男子被抽取血樣做進一步檢查。經審查,被查獲的男子姓趙,33歲,是一家公司的老闆。趙某說,6月中旬被查獲並暫扣SD記憶卡駕照的是他的司機,司機被暫扣駕照,他只好自己開車,沒想到也被查獲。  (原標題:司機酒駕被查 老闆“前赴後繼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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