銀行稱辦業務時有老人簽名 本報記者介入調查當日銀行就同意還本付息
  本報訊(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王麗娜)拿著5萬元現金去銀行準備做定期存款,拿到手的是一張全新的銀行卡。
  錢存進新銀行卡之後,營口市民王美(化名)到ATM機查詢時發現,卡內餘額為0元。
  王美找到銀行後得知,自己存的5萬元錢,變成了一份銀行理財產品,而且已經出現虧損。
  銀行存款變成理財產品
  1月14日,記者在營口市中心醫院附近一小區見到了63歲的王美,她拿著手裡的銀行卡準備到銀行討個說法。
  “當時存錢的時候他們也沒告訴我這個東西是啥,我就糊塗地簽字了,前幾天我才知道賠錢了。”老人紅著眼眶說,她已經63歲,對於銀行的這些理財產品根本整不明白,她就想存錢,銀行不應該讓她買這類產品。
  王美手裡的一張銀行出具的存款收據顯示,存款金額為5萬元,日期為2013年5月。
  王美說,位於營口市西市區新華路南的這家銀行就在她家門口,多年來她一直在這家銀行辦理存取款業務。當日她帶著5萬元錢準備存定期的時候,銀行的一名工作人員主動湊上前,表示可以幫助她不用排隊。
  “銀行的工作人員讓我簽了一大堆文件之後,我拿到了一張銀行卡。”王美說,當時她也覺得不對頭,平時存錢都是用存摺的,這次為什麼變成銀行卡了?
  半年之後,王美又一次來到了銀行,在ATM機查詢後發現卡裡一分錢也沒有。
  老人稱銀行已同意還錢
  “當時發現沒錢我找過銀行一次,他們才告訴我辦的不是定期存款,而是一份銀行的理財產品,當天查詢時我就賠了兩千多塊錢。”王美說,如果當時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她買這個東西是理財,有風險的話,她不可能把錢存進去。王美要求退還全部本金,重新辦理存款,但銀行沒有同意。
  根據老人的說法,1月16日上午,記者來到該銀行採訪,但對方表示不能接受媒體採訪,需要跟領導彙報審批。在工作人員辦公室,一位女性工作人員說,當初辦理業務的時候每頁紙上都有老人的親筆簽名。
  1月16日下午,記者接到了老人打來的電話,老人稱銀行經理已經跟她談了,“說我們雙方都有錯,連本金帶利息一併把錢還給我,利息錢當面給我了,卡裡的錢五個工作日內打到我的銀行卡上。”
  截至記者發稿時,仍沒有接到銀行方面有關此事的答覆。
  省消協:銀行不能誤導銷售金融產品
  對於老人的遭遇,遼寧省消費者協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,中國銀監會早就發佈了關於《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引的通知》,其中明確規定:
  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在營銷產品和服務過程中以任何方式隱瞞風險、誇大收益,或者進行強制性交易;不得出現誤導、欺詐等侵害銀行業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條款;不得向銀行業消費者誤導銷售金融產品。  (原標題:在銀行存5萬元咋變理財產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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